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128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党委有关精神,现将旗政府办公室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不少于4次。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管理,推动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对各股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牵头推动落实。

二、严肃纪律责任

4.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三、作风建设责任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配套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发的《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7.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公车改革等规定的落实力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8.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治庸治懒力度。

四、支持执纪责任

9.制定和完善党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五、源头预防责任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传达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我旗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等。

11.年内党组成员至少在政府办、或在各股室队内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使讲工作的同时也要讲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常态,常抓不懈。

12.旗政府办公室每半年至少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或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3.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要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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