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花塔拉苏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82

苏木各党组织:

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与服务,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提高流动党员的组织认同和归属感,促进流动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更好地与党组织联系起来,实现党的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根据《党章》《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大力加强对广大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从政治思想、执行纪律、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民主评议流动党员的重要依据,使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管住的原则,确保每个流动党员都有人管、管到位。要将流动党员管理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分解责任目标,认真摸清每个流动党员在外活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明确流动党员结对联系人,明确责任人,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管好的原则,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逐步建立起流动党员服务的网络,深入研究保障和维护流动党员正当权利的新途径、新办法,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要主动关心流动党员,为他们排扰解难,使他们对党组织有“归属感”,自觉接受党组织管理,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管活的原则,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模式。要针对流动党员的流动性、不定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模式,利用“互联网+”的形式,丰富流动党员的学习渠道和方式,提高流动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同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收集和反馈流动党员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问题,确保流动党员的思想、行为符合党的要求。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各党(总)支部要将外出或流入在册党员的姓名、年龄、流动去向,期限、职业、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入册登记,建立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台账。外出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外来流动党员要定期向原所属党组织进行沟通联系汇报,党组织要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本单位本地区的形势,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二)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定详细的流动党员管理计划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流动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开展“网络会议”、“网上党课”、“微党课”等在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热情。宣传家乡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让流动党员及时掌握家乡的发展动态,为家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献计出力。在节假日返乡期间,组织返乡党员召开座谈会,要求返乡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同时对返乡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切实提升流动党员的素养。

(三)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建设。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的组织、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流动党员管理内容

(一)规范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为保证每名党员更好的参加组织生活,请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及时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已不在苏木镇区的,或者离开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请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联系好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组织关系暂留在我苏木党组织的流动党员,需严格落实本通知有关要求,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

根据黄花塔拉苏木“互联网+党建”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党员微信群,将流动党员加入群内,实行统一管理。各党支部召开相关会议,流动党员通过使用钉钉app,让每一位不能现场参会的党员通过视频会议参与支部党内生活,广泛开展党员教育和分类培训,提升学用水平。

(三)按时自觉足额缴纳党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请各位流动党员及时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四)定期汇报思想政治情况

为使党组织及时掌握每一名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流动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政治情况,突发事件、重大问题随时汇报。汇报可采取现场口头汇报、书面汇报、电话汇报、电子邮件汇报等方式,主要汇报参加学习教育情况、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个人家庭发生的重大事件、遇到需要党组织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家庭居住地或手机号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向组织电话报备。

(五)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关注微信党员管理群通知,主动参与党组织活动。参与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及时将活动情况及活动照片通过微信或邮件传输的方式报所在党支部,所在党支部会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将视情予以表彰。

(六)实行积分制管理。

对支部内党员包括流动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强国、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党建主题活动参与、党费缴纳、个人学习及思想汇报、党员作用发挥及优秀事迹等情况进行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季末公开公示。

四、流动党员监督

(一)流动党员所属党组织是流动党员管理的责任主体,党组织负责人是流动党员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流动党员所属党组织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做好登记造册,每季度统计汇总有关统计表格,逐级上报。

(三)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苏木党委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责任考核内容。

(四)党员外出后不主动与原党组织联系、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支部根据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经教育仍不改变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置,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苏木党委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党支部要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扎实有效,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的党支部和个人,要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各党支部每年底要向苏木党委以书面形式汇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流动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流动党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流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共黄花塔拉苏木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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