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8-30 浏览次数:73

根据旗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自身承担的“五大任务”,始终紧紧围绕落实五个方面的战略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方面。一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23年新建公共和居住建筑项目15个,建筑面积15.32万m2,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占本年度新开工全部工程建筑面积比例100%;在项目审批阶段,与旗行政审批局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实施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要求新建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审查,由旗行政审批局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对项目绿建审图进行审核;在工程建设阶段,每个建设项目都配备了监督员,实行监督员负责制,严格监督建设、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杜绝偷工减料;在工程验收阶段,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建筑验收。从市场环境来看,各建设单位都能够做到按图施工。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以来,我旗率先在全市建立了“户分类、镇村收集、旗转运处置”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在户分类和镇村收集上,为保证镇村两级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收集费用由过去每人口8元提升到15元;在中转站建设上,利用专项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27万元,新建改建垃圾中转站19座,覆盖了所有苏木乡镇,目前,已基本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预计7月末全部投入运营;在旗转运处置上,苏木乡镇负责在垃圾中转站压缩后,明确由旗市政环卫所统一运至旗工业园区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置,该发电厂由海螺集团投资2.7亿元建设,建有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20吨餐厨垃圾生产线一条,去年10月30日已并网发电。涉及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补助资金方面,2022年,上级下达给我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资金及小城镇建设奖励资金为190万元,用于白音塔拉希勃图村中转站建设(含设备)和八仙筒黎明村垃圾设备采购,目前,希勃图村中转站已建设完成,两个村设备采购已陆续到位,即将交付使用。三是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续建工程。计划投资3893万元,对大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现有15000m³/d污水处理生产线工艺进行提标改造。

(二)建设安全稳定屏障方面。一是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抓好住建领域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按照《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源头化解信访问题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班子成员对所包案的信访案件做到专题研究、专人盯办、专人落实,严把时效关、程序关和质量关,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定期梳理排查信访问题,将涉及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从源头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重复上访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从政策方面予以支持,针对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建立一对一帮扶小组,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全旗7家燃气企业压力容器、人员证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相关内容累计检查了15次,召开燃气安全宣传会1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实地督导2次。通过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3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1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安全检查。2023年上半年受监房屋建筑工程28项,建筑面积总计67.2万㎡,累计组织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联合检查3次,共签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及告知书53份、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告知书17份,发现安全隐患380条、质量问题78条,受理质量投诉7起。三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协调社区,对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党建引领、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让业主共同参与到居住社区的治理。持续提升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增强业委会“红色”底蕴,有效激活小区“微治理”。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小区建立联动机制(行业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共召开协调会议30余次,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8件,提升治理效能,共同助力小区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物业维修资金收缴制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住宅小区设帐、以幢设分户账,配备专人负责在旗5G大厅设立窗口归集维修资金,做到收支两条线,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把关,突出预售合同备案、综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提高收缴率,严格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一是推进建筑节能应用。建筑节能方面,按照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申报条件,我旗最后一批符合改造条件的项目已于2019年申报,2020年全部实施完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现有国隆风电和东兴风盈等两家风电供热企业,供热面积为33.5万m2,供热区域为五号公馆、泰和新城等;电供热面积为22.5万m2,供热区域为奈曼宾馆、三中、五中、5G产业园等;天然气及生物质等供热面积为18.45万m2,其中,采取天然气供热的旗医院供热面积为5.5万m2,采取生物质供热的是蒙医院、妇幼、四小等。二是全力推进集中供热分区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将全旗供热范围划分两个区域,现有供热区域扔由华强公司负责,治安路以东、孟家段大街以北(不含阳光、旗雅鑫苑小区、城运公交有限公司、金盾驾校),以及明仁路以东、孟家段大街以南至奈曼旗大街两个新增区域,明确划归源怡公司,一方面解决了多年来热源单一问题,有效解决了源怡公司多余的热量暂无去处、企业成本增加的问题;另一方面源怡公司将低温水出售华强公司,解决了华强备用热源问题,大大降低华强公司供热成本,

(四)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方面。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将“降低企业投入成本、提高供热质量”、“优化水气暖报装业务审批”、“助力企业开复工”、“推进数字房管”、“打造人民满意的老旧小区改造”等作为亮点工作全力推进,变行政管理为优质服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帮助,问计于企、问需于民,着力解决涉企涉民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目前,有的已经成型,有的正在推进完善中。同时,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推动“两优”工作。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经过认真梳理,内外部事项,没有承接区市两级事项和下放事项;内部事项方面,该优化的已优化;外部事项方面,梳理了699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各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660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梳理审批事项38项,总审批环节152个,总审批时限686个工作日,其中的7个事项审批环节由4个压减至2个,其余事项的环节均由4个压减至3个,总环节减至107个,减少了45个环节,办理时限能按即办件办理的按即办件办理,其余的在法定办结时限压减一半的基础上继续压减,总时限减至150个工作日,共压缩了536个工作日。通过梳理,进一步精简了办事流程,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和责任事项法律依据更加清晰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丰富拓展“模范自治区”的内涵和外延,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自治区“五大任务”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以建设模范“自治区”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紧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谋划一批“含新量、含金量、含绿量”高的项目,深入谋划一批为奈曼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政策项目,争一流、树标杆、做表率,推动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多内蒙古力量,全方位彰显新时代内蒙古的担当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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