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非”案件线索
1.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
2.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
3.非法聘用外国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
二、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线索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2.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
4.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三非”人员和偷越国(边)境情况,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体貌特征、工作地点、活动路线、藏匿地点等情况。根据举报提供信息的详细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贡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等给予以下奖励:
1. 提供“三非”人员行迹及相关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名“三非”人员,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
2. 提供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偷渡者,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每查获1名组织者、运送者,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方式
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联系不到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奖励范围。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电话举报:拨打0475-110或联系包警官13171109456;
2. 微信举报:登录“通辽市24小时警局”留言;
3. 信件举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支队 包警官收;
五、奖金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由通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