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百日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自律,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模范遵规守纪、明耻知止、崇德向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做到警钟常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进行倒查。
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导致酒驾醉驾频发多发、“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