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104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的

实  施  意  见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林场水库: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全旗林业生态建设修复工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2018年完成无立木造林修复工程27.3万亩,全面落实了禁垦禁牧政策,使全旗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修复。为抓好2019年无立木造林修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结合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依法依规完成全旗无立木造林恢复任务,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水平。

二、任务目标

2019年完成无立木造林20.6万亩,对2018年无立木造林不合格地块补植补造或重造30.6万亩。继续实施禁垦禁牧政策,加强林木管护和抚育,造林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恢复无立木林地。各嘎查村或国有农牧林场等土地发包单位,督促土地承包者限期完成造林。对今春应完成的造林或补植地块存在不恢复造林或应付造林、假造林的农户或职工要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另行发包给造林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造林。

(二)规范无立木间作经营。所有造林地块内,一律不允许种植农作物,有关要求继续执行《奈曼旗禁垦禁牧办法(试行)》(奈政字〔2018〕67号)规定。为确保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可间种多年生牧草、药材(万寿菊),间作作物必须距离树干1米以上,禁止使用对树木有危害的农药和除草剂。秋季验收合格地块次年可以继续种植以上品种。验收不合格地块,不允许次年继续耕种,并依法追究造林户责任。

(三)探索多种途径造林模式。组织动员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实施造林。一是依托村集体或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集中经营等方式实施造林;二是引进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土地资源入股等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经营组织实施造林;三是联户合作造林,整合土地资源,通过大户联合的模式,共同组织实施造林;四是由个人组织实施造林。

(四)加强造林抚育管护。苗木订购要使用可靠的供应商,尽量订购本地苗木,旗林业局要做好苗木选购的技术指导,对苗木品质进行把关,各苏木乡镇、国有农牧林场水库要加强营造林后续抚育和管护工作,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严格组织项目验收。造林完成后,年底前由林业部门牵头,按照任务目标和造林标准,对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成效组织验收,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森林公安要加大对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据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从重从快进行惩治,发挥震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苏木乡镇场、国有林场、水库及相关单位党委(支部)书记是无立木林地造林的第一责任人,各嘎查村、分场书记、主任等是造林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是造林、抚育、管护的直接责任人。乡村包联干部是包联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无立木林地恢复任务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目标。将无立木造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未完成造林恢复任务地区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类造林补助、退化防护林修复补贴政策,协调欧投行贷款项目对造林户提供金融支持。结合实际对造林规模大、成效好、成活率高的典型示范户适当给予奖励补助。

(三)加强培训指导。旗林业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地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各地要发挥好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造林期间侧重抓好所包联嘎查村无立木造林组织发动和技术指导。根据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的林业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指导造林户提前准备种苗和相关物资,按照林业技术规程完成无立木造林工作,提高造林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对无立木造林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整合旗级涉农资金对完成无立木恢复效果良好的农户进行奖补,对井电配套齐全的地块提供滴灌带,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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