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89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林场水库:

为扎实推进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做好2019年森林和草原修复工作,现将《2019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林业和草原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旗生态建设进程,着力解决全旗林业和草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做好2019年林业和草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战略部署为统领,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需求为总任务,以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为基本目标,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突出“治理保护、合理利用”,坚持生态优先、三效结合、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加快转变全旗林业和草原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工作实现新突破,促进全旗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统一规划、分区施策的原则。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三是要坚持保护优先、三效并举的原则。四是要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五是要坚持乔灌草造封飞相结合、突出灌草的原则。六是要坚持多元投入、拓宽投资渠道的原则。

三、任务目标

(一)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5万亩,飞播造林5万亩,封育52万亩。

(二)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划批复,加快我旗两个国家公园的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

(三)完善全旗主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环路建设,打造贯通全旗的生态景观大道。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根据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计划和年度造林完成情况,2019年计划完成无立木造林20.6万亩,对2018年无立木造林不合格地块补植、补造或重造30.6万亩。到年底完成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51.2万亩。

(二)扎实做好重点区域绿化。以常兴穿沙公路、大广高速公路两侧生态景观带建设、大广高速奈曼东连接线为重点,完成公路、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绿化。高标准完成大广高速奈曼东连接线每侧70米宽景观带建设,总绿化面积2800亩。常兴穿沙公路两侧绿化在原设计基础上,变更相关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乔灌混交比例,确保全面完成穿沙公路两侧17620亩建设任务。大广高速继续开展公路两侧各500米范围总绿化面积46108亩沙地综合治理,其中,30米范围内实施高标准景观式绿化项目,向外延伸470米范围内因地制宜地开展造林、封育、退耕还林等措施进行沙地综合治理。

(三)侧重经济林基地建设。根据奈曼旗百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规划,全旗2019年经济林建设以国道111线沿线和南部丘陵山区为重点,新建经济林30万亩。国道111线两侧以塞外红、沙果、123苹果为主打品种,南部山区以山杏、扁杏、油杏为主。结合全旗无立木林地恢复,特别是采伐迹地更新,选择立地条件较好,土地平整、浇灌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地块,营造以塞外红为主的经济林,立地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块以营造扁杏、油杏为主。各苏木乡镇和国有林场认真做好标准示范园建设,下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林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组织动员有栽培意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户参观考察旗内外经济林栽培典型,通过林业专业合作社方式建设,提高全旗果树经济林的经营管理水平,拉动农户增收致富。

(四)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好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森林植被恢复、退化防护林修复等重点工程建设,严格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确保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巩固和提高工程建设成果。

(五)全力做好欧投行贷款项目和蚂蚁森林项目。加快项目落地,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发挥综合效益。

(六)推进精准治沙示范点建设。我旗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全国30个精准治沙示范县之一,按照国家三北局项目建设要求和中国治沙及沙业学会、内蒙古林科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的科研安排计划,2019年在我旗开展5000亩精准治沙示范点建设,将低覆盖度治沙理论及相关治沙模式和技术应用于我旗治沙实践,把治沙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三北地区精准治沙积累经验,做好示范。

(七)积极推进宝古图国家沙漠公园、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两个国家公园规划试点方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使之建设成为全旗乃至全市的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弘扬生态文化,丰富群众休闲娱乐生活。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对照国家规划内容和建设标准,寻找差距,补足缺项和短板,认真做好2020年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加强森林、林木、林地和草原管理。侧重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加强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做好森林保险、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把全旗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3‰和6‰以下。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十三五”规划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推进森林资源三权分置,开展森林资源评估和抵押、流转工作,有效盘活林木资源资产。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和种苗执法工作,着力强化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继续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组织开展草原执法专项检查,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非法采挖草原野生植物等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做好国家林业局卫片执法检查疑似图斑中违法使用林地整改工作。重点做好106块违法使用林地的整改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现销号制度,切实将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整改到位。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解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旗政府加强对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的统一调度,各苏木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建设领导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生态建设责任。旗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对全旗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级干部群众要高度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树立大生态意识,形成全旗上下大搞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责任,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各苏木乡镇场、国有林场、水库及相关单位党委(支部)书记是无立木林地造林和生态建设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无立木林地造林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各嘎查村、分场等两委班子是造林工作的实施主体,书记、主任等是造林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是造林、抚育、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各地要详细安排部署无立木林地造林和生态建设保护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村到地块,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如期完成造林任务。

(三)完善和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解决抗拒、应付造林的问题。林地发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奈曼旗森林资源清理整顿及无立木造林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善和履行林地承包合同,促进无立木林地限期恢复造林。对拒不造林、连年应付造林者,按合同规定依法收回承包土地,由土地所有者或重新承包者按时完成造林。

(四)典型带动,解决群众信心不足的问题。在沙区、平原区、山区等不同立地类型区,培育果树经济林、山杏、扁杏、珍珠油杏、扁桃、药用山桃、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等不同类型的典型,发挥精品示范和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典型示范调动群众发展林业积极性。

(五)多方筹资,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各种造林补助、退化防护林修复补贴;鼓励造林户利用欧投行贷款,整合扶贫资金对典型示范户进行奖励补助。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集中连片进行植树造林,以及开展荒漠化、沙化等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养生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积极发展造林主体混合所有制,探索国有林场与企业、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造林,组织动员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

(六)严格执法,解决不愿造林的问题。森林公安要加大对无立木清理整顿及造林的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承包合同的、不按照《奈曼旗森林资源清理整顿及无立木造林实施意见》按时完成造林的、违规种植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林刑事案件各司法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快侦查、起诉、审判速度,从严从快处理。

(七)技术指导,解决不会造林的问题。整合旗林业局、基层林业站、各林场苗圃、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治沙带头人等各种技术力量,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和指导,实现所有苏木乡镇场和造林地块均有技术人员实地指导。

(八)宣传发动,解决群众认识不足问题。继续加大无立木清理整顿及造林宣传力度和广度,打消群众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各方面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

(九)严肃考核问责,解决责任追究落地难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贯彻执行《奈曼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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