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奈曼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5〕第11号)、《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113号)
《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通政办发〔2022〕58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奈政字〔2023〕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奈曼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旗县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和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参照《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原则,奈曼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六、组织机构
成立旗组织指挥机构、各地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电力企业指挥机构、重要电力用户指挥机构、应急专家组挥机构根据预案要求,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事故抢险、指导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主要职责
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和通辽市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奈曼旗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与相关旗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协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向通辽市政府、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八、成员单位
旗委宣传部、旗委网信办、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局、旗公安局、旗民政局、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旗水务局、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应急管理局、旗林草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气象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赤峰车务段奈曼站、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解读机构:奈曼旗发展的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崔玉波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