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党支部 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148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党支部

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8年8月)

 

2018年上半年的党建工作开展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具体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18年上半年,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自觉履行了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了意识形态“四个体系”和一系列制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自觉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导向,把十九大精神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真正把意识形态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做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多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将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完美”。

(三)建章立制,提供组织保障。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相关要求,2018年政府党组、政府办党组均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相关制度,明确党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去落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为意识形态提供有力的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党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党组自身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四自能力;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

(二)压实责任,努力完成党建任务。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党建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学习,并带头参加党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班子领导示范作用。

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党员政治素质

(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结合起来,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在指导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按要求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员集体政治活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四、严格党员管理监督。

(一)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抓好治庸治懒专项整治活动。

(二)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按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外出、出入境等事项的管理。严格遵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做到党员名册信息准确,并不断完善党员相关信息。党员信息及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五、落实党建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对行政、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抓好征求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的环节工作。接要求组织党员评议班子成员,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坚持统筹安排,确保党建任务完成

十九大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安排,同时发力抓好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教育活动在时间上做到统筹安排。围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目标任务完成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提升党组抓好党建科学化水平。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