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23〕81号)文件和《通辽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通司字〔2023〕33号),制定《奈曼旗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对标《奈曼旗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主要任务
旗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功发力;重点围绕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用功发力;重点围绕强化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用功发力。采取系统化、标准化、高效化的举措,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夯实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旗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开展好本部门专项行动的同时,加强对旗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行业专项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二)全面推行“伴随式”执法。
(三)实施“康复式”回访服务。
(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五)抓实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
(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七)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八)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管理。
(九)加强个案监督。
(十)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
(十一)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十二)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日前)
(二)推动落实阶段(7月27日至8月6日)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27日至8月12日)
(四)督促检查阶段(8月13日至9月5日)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6日至9月2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对推进全面依法治旗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好本系统确定的各项任务,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聚焦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拿出务实举措,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督促指导。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对工作开展不力、不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效果明显、事迹突出的要予以表彰。要注重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全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具体由旗司法局法制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