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窗口:
现将《奈曼旗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3日
奈曼旗全面推行“一业一证”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实现“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为导向,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行业准入准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形成“行业全链条许可、多事项整合、一枚印章审批”的改革新模式。首批改革要梳理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中办件频率高、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事项纳入“一业一证”实施范围,再逐步整合其它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条件成熟后分批纳入“一业一证”实施范围。
二、 办理方式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构建“线上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证”的工作运行模式。
(一) 提出申请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一件事一次办一体化平台”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提交上传相关材料,材料提交后进入后台核验和审批程序。
2.线下申报。申请人在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蒙速办·一次办”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后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
经综合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通过电子化或者材料流转的方式分送至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按承诺时限审批,再将办理结果送到综合窗口。
(三)统一出证
各部门应当将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告知市场主体,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递交、免费寄递、网络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申请人需要相关单项许可证照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将单项许可证照与行业综合许可证一并核发。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函告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部门,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部门对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三、工作任务
(一)“一单告知”。对纳入“一业一证”范围的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对一个行业涉及多个许可证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编制准确、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和
办理流程图,实现 “一次告知”。(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二)“一套材料”。对“一业一证”所涉及行业的申请材料全 面梳理,整合行业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文书,制定提交材 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许可申请“一套材料。(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一窗受理”。在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统筹设置综合一窗受理窗口,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由政务服务部门统一调度管理。(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一口核准”。在实行“一单告知”和“一套材料”的基础 上,优化审批程序和内部审批流程,逐步实现由多部门审批向一个部门牵头集中审批“一口核准”。(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五)“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准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照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并将一个行业准入准营涉及到的全部许可证信息归并整合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二维码上,加盖政务服务部门印章,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六)“一次办好”。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有欠缺的事项,在当事人承诺补全后,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方式一次性办好。(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是我旗对“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工作的深入探索实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旗政务服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完善改革推进机制,确保改革工作尽早落地、全面落实。
(二)明确权责关系。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由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承担。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的许可信息与相关单项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旗通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一业一证”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企业群众认同感。要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创新实践模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不断提升改革实效。
奈曼旗“一业一证”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