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业、单位:
现将《义隆永镇燃气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义隆永镇燃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义隆永镇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问题告知书
附件3:义隆永镇燃气终端用户隐患排查表
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义隆永镇燃气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党办发电〔2023〕21号及通安委办字〔2023〕48号要求,深刻吸取“6.21”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燃气事故教训,消除我镇燃气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综合治理行动,全面彻底摸清并动态掌握义隆永镇燃气领域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分级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压实责任,逐项进行销号,形成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燃气领域安全浓厚氛围,奋力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彻底摸清底数。摸清终端用户情况。全面摸底登记全镇村民及沿街商铺燃气用户总数,包括使用管道的燃气用户数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数。
(二)实施分类治理。排查整治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风险隐患。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物内的厨房设置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设置在卫生间内或用户燃气调压器和计量装置设置在密闭空间和卫生间;使用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同一用气场所内同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气源或两套不同燃气类别的供气设施;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不具有可追溯性的气瓶。液化石油气调压阀损坏、使用非专有燃具连接软管或软管卡口缺失等隐患。
(三)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 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责任。
1. 压实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区域内各部门资源,组织对地区域内所有燃气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完善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清单隐患,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做好村民用户安全用气的督促指导,做好区域内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户监管、教育工作,宣传安全用气常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燃气生产经营安全。
2. 压实各中心站办所职责。镇平安建设办:负责入户摸排底数及排查各类燃气用气安全隐患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平安建设部和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的农村集市、街边烧烤等外摆经济用户安全用气进行监督管理;镇派出所: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镇宣传办:负责开设燃气安全供用气宣传专栏,定期宣传燃气安全供用气知识信息。
3. 压实联合执法惩戒责任。要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私自拆卸钢瓶或使用超期报废钢瓶、偷用盗用燃气、私改燃气设施等情节严重的终端用户,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黑气倒装倒卖”、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等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燃气犯罪的线索应及时报警,移送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打击。
三、阶段安排
综合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各中心站办所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排查整治阶段(7月18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做到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落实立即整改的居民用户,要采取限供停供措施,非居民用户采取停业整顿处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留存佐证材料备查。
(二)督导抽查阶段(7月19日至7月23日)。义隆永镇政府将成立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自查自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重点检查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24日至7月28日)。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全面总结综合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金额,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二)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对燃气终端用户进行分级分类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作业水平,普及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综合治理行动期间,对镇中学、卫生院、沿街商铺等重点燃气用户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挂图等各类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附件1
义隆永镇燃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行动共计成立24个领导小组,其中成立1个镇级领导小组,23个村级领导小组。镇级领导小组由镇长张玲忠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赵艳成任副组长,镇级小组具体成员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派出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村级领导小组以村为单位,由各包村干部任村级领导小组组长,定补干部任村级领导小组成员。镇村两级领导小组需全面摸排燃气隐患底数,按要求填写《义隆永镇燃气终端用户隐患排查表》、《义隆永镇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问题告知书》,对发现的问题可立行立改的要求用户立刻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平安建设办公室。谢举营子村、西地村和义隆永村111线两侧商户由镇级小组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各村级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燃气排查和督促问题整改工作。另此次镇村两级燃气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镇级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玲忠 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艳成 副镇长
成 员:赵 强 平安建设办主任
张振辉 派出所所长
吕 龙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侯 磊 派出所副所长
邹存亮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解梦鑫 平安建设办职员
村级领导小组名单
组1东湾子村: 组长:陈才
成员:刘耀威、王利明、代文美、代玉和
组2五 家 村: 组长:赵强
成员:高明山、任佰学、张立君、仝艳飞
组3三 合 村: 组长:吴丹
成员:朱桂恩、吕金艳、朱秀余
组4二八地村: 组长:马占华
成员:冯振宝、郭艳秋、马青宝
组5朱家杖子村:组长:邹存亮
成员:安振英、嵇海林、修红玉、朱丽环
组6 大 沟 村: 组长:张志学
成员:侯福军、杨国欣、杨国华、闫海丽
组7西 地 村: 组长:朱彤
成员:田伟、郭海、王艳辉、田有
组8农 场 村: 组长:刘伟民
成员:王树国、张海民、吕江、盛玉娟
组9北营子村: 组长:张百慧
成员:张忠景、杨志刚、董晓飞
组10三道古街村:组长:刘瑞铭
成员:刘权、刘东华、张玉兰、敖红伟
组11小东沟村: 组长:宋志彦
成员:张学、张志华、张洪军
组12大营子村: 组长:曹志会
成员:王志明、石献国、张廷国、
张晓飞、张青
组13谢举营子村:组长:姜云峰
成员:李中艳、刘荣、刁莉莉
组14太和德村: 组长:刘友
成员:隋保安、李秀强、肖建梅
组15南 梁 村: 组长:吴宝良
成员:崔晓军、安志辉、崔波、任殿丛
组16义隆永村: 组长:张志军
成员:杨文学、韩庆国、成晓梅、
王耀民
组17西梁村: 组长:张春雨
成员:杨国微、罗凤平、王彬、宋瑞梗
组18南营子村: 组长:王化军
成员:孙桂发、李清荣、王淑兰、何宇
组19大东沟村: 组长:王玉磊
成员:刘富、汪内、刘继锋、李亚静、刘永柱
组20团山洼村: 组长:闫旭
成员:闫凤华、李晓明、王雪娣、
闫树青
组21张家洼子村: 组长:朱相杰
成员:张立彪、张中梅、吕淑兵、
王利学
组22方家营子村: 组长:罗晓东
成员:张玉辉、周宏权、冯紫莹
组23四合村: 组长:魏长意
成员:王树生、张占利、李淑萍
附件2
义隆永镇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问题告知书
尊敬的燃气用户:
我单位安检人员于2023年 月 日来你处对燃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一、燃气瓶超期报废仍使用; ( )
二、燃气瓶超期未检,未按期贴有合格检验标识; ( )
三、燃气用户未与供气站签署托管协议; ( )
四、未使用燃气专用连接软管; ( )
五、软管连接处未使用专用卡扣; ( )
六、未使用熄火保护灶; ( )
七、无减压阀或未更换自动减压阀; ( )
八、无溯源码。 ( )
九、灶具无“CCC”认证标识。 ( )
十、餐饮商铺燃气用户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 ( )
十一、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 ( )
十二、在同一场所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气供气设施。( )
十三、燃气器具安装在密不透风的环境。 ( )
十四、其他问题隐患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务必于2023年 月 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届时我单位将进行复查;拒不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请沿虚线裁下回执)
经排查,发现义隆永镇 村 户存在以
上 (填问题序号)问题,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务必于2023年 月 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届时将进行复查;拒不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燃气用户签字: 联系电话:
入户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