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庄喜生在泰和新城小区西南侧将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50

2023年6月29日在奈曼旗大镇泰和新城小区西南侧将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的行为违反了《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庄喜生 废弃物倒入非指定地点.docx
信息来源: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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