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抓好工业园区冬季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确保工业园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消除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结合《通辽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纪检监察建议>的百日攻坚整改方案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园区和部门检查整治两个阶段。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
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盲区,实行台账跟进和销号闭环管理,强化自身风险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保障,严格落实施工作业、生产经营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规范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档案软件管理,企业实行向园区报送隐患整改情况机制,着力分析自身企业监管漏洞,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
(二)园区全面检查阶段
园区结合气候变化形势和冬季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特点,在研判分析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前提下,掌控各类企业风险隐患突出环节和治理难点。园区协相关部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执法,深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帮助企业精准辨识风险,查找监管盲区和整改漏项不足,确保实行清单制逐项整改到位,形成缜密的排查治理链条,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高质量完成。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冶金工贸行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审批、现场监护、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密排查加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情况。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范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强对户外保温、吊装作业的施工安全检查,要加强冬季停工场地的安全督导和监控,对看守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实行日常场地内巡查维护制度,确保场地内机械设备牢固稳定,严格要求看守人员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因违规用电用火引发火灾。
(三)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公共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正常使用,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施工单位冬季现场消防管控情况,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使用及其线路设计、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按要求推挤消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应急预案、安全值班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现场督导。保证检查时间、人员、经费,保证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工业园区和各部门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将坚持零宽容、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企业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为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要求限时作出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或者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而形成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企业请将自查报告于2023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园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