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事中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奈经普办字[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11-03 浏览次数:103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切实做好全旗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完成查疑补漏工作,根据《奈曼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事中质量抽查方案》,旗经普办抽查组将随机抽取普查小区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随机抽取的部分清查登记调查对象进行单位清查质量事中抽查,请相关地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单位清查质量事中抽查目的是通过抽查各地区普查小区“地

 

毯式”清查情况和清查对象信息登记情况,了解各地区单位清查工作完成质量,进而对全旗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为编制高质量普查登记底册打好基础。

二、抽查内容

抽查各地区清查入户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单位清查登记质量和一套表单位主要指标数据的填报质量。

三、抽查方法

(一)抽查方式

抽取普查小区和调查单位。每个地区抽取2个普查小区的1-2个建筑物或一条街建筑物,每个普查小区以核10-15调查对象工作量为标准进行现场登记质量核查。

(二)单位差错数和主要指标误差计算公式

单位差错数=漏报单位数+虚报单位数

 

指标差错数=Σ某指标填报差错笔数

 

四、抽查结果

(一)旗经普办负责抽查数据的整理、汇总,分地区计算差错率和主要指标误差率,对各地区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二)对抽查发现单位差错率或指标差错率高于3%,或个体经营户差错率或指标差错率高于5%的普查小区所在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内所有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

(三)旗经普办将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质量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统计执法处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10月下旬

六、抽查组人员

 长:包图雅   旗经普办主任

 员:王     旗经普办副主任

岳莲宇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李博洋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赵晓宇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陈文俊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联络员:必力格   旗经普办综合组组员

 

附件: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质量抽查表

      2.差错率和主要指标误差计算标准

 

 

 奈曼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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