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 工作的通知(奈经普办[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101

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苏木乡镇场、街道办经普办:

按照通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通经普办字20232,对“两员”选聘的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我实际,现就抓紧做好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两员”选聘工作

各地要切实增强“两员”选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坚持把提升“两员”选聘质量作为引领和支撑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原则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每5-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对象数量多、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应适当增加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普查员的配备要留有5%的预备人员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方式

为确保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经普办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经济普查工作中来,从社会招聘或者从内设机构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利用园区管理人员、嘎查村工作人员、嘎查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人员力量,协助开展普查工作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

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基本要求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开展普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各地要将“熟悉情况、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身体健康、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设备”的同志选聘上来,特别是优先考虑参与过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的同志

苏木乡镇场、街道办、工业园区要按时完成“两员”选聘工作,于621日下班前将“两员”选聘名单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经普办,

联系人:刘宾,联系电话:15947432369

FTP:五经普工作/两员选聘文件夹

附件:普查“两员”信息表

 

 

 

奈曼旗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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