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办字〔2023〕72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2023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2023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3〕343号)和《通辽市2023中央财政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3〕256号)要求,全面实施耕地深松项目,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我旗农机耕地深松作业任务7.6万亩,安排中央财政农机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190万元。
二、作业模式、作业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作业模式。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耕地深松作业模式,可以单一深松作业、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联合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耕地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同一地块一年只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
(二)作业机械。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确保深松机械质量性能符合要求,要求拖拉机不低于120马力、深松机两个铧子间距不超过60厘米。
(三)作业质量。耕地深松补助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坚持“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原 则,对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 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土地经营者”)进行补助。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二)补助标准。耕地深松作业项目实行定额补助,每亩补助25元。
四、工作程序
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应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校准。用于补助作业的耕地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远程监测设备应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作业深度监测、面积测量、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应具备接收终端上传作业信息、存储、导出功能和作业质量、面积等数据分析、统计与汇总等功能,管理部门和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直接查看平台数据。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完成后,填写“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件4)。
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参与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耕地深松作业机组和监测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与数据处理平台企业签订监测数据维护、存储协议(包括数据处理平台企业与市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并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等内容)。
实施耕地深松作业前,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作业机组和远程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准。调试校准应在相对平坦地块进行,将机组调整到规定作业深度试行作业,进行作业质量远程监测和人工检测;对照人工检测数据,调试校准远程监测设备,使远程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相吻合(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远程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数据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
(二)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以远程监测耕地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平原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丘陵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85%。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作业补助。
(三)公布作业机组信息。自愿承担耕地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补助作业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耕地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微信工作群、嘎查村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
(四)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耕地深松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深松作业合同,明确深松面积、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耕地深松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耕地深松作业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耕地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至各苏木乡镇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各苏木乡镇场汇总后一并上报至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五)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各苏木乡镇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在耕地深松作业期间对备案机组作业质量适时开展人工抽查,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耕地深松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6。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合格地块面积确认。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耕地深松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合标准地块或存在争议地块进行核查,核查后确将符合标准的作业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深松作业验收单》。
(六)公示。《耕地深松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奈曼旗2023年耕地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奈曼旗2023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报旗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牧局备案。
(七)补助资金支付。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奈曼旗2023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上报至旗财政局农财股,由农财股审核下发至各苏木乡镇场党政综合办公室。各苏木乡镇场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实惠农一卡通所有人与农机作业者关系信息后,反馈给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核实无误后报旗财政局农财股并由其上报国库支付中心,通过银行及时足额将作业补助款打入农机户惠农一卡通账户。
五、工作进度要求
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适时开展作业机组检修调试、补 助作业机组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购安装与调试校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在2023年适宜季节开展深松作业,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确定作业时间并将作业任务分配至各苏木乡镇场,各苏木乡镇场联系作业机组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履行工作职责。各苏木乡镇场及嘎查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规划等,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做好耕地深松作业任务面积落实,研究确定补助作业区域、补助面积。统筹安排作业计划,确保耕地深松面积任务及补助作业任务2023年内全面完成。
(二)强化工作指导。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做好检查指导、宣传培训和作业技术模式研究确定等工作。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和作业所在地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备案,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脱贫户提供作业服务优惠。
(三)加强信息公开。各苏木乡镇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现场讲座等线上线下手段,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深松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将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宣传到位,调动农民开展耕地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建立作业机手与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规范档案建设。各苏木乡镇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建设与管理,分门别类、规范归档,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旗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项目档案应当内容齐全,经得起查证,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