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奈曼旗2023年下半年妇幼健康工作 业务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81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2023年奈曼旗妇幼健康工作推进会精神,掌握全旗妇幼健康工作整改进展,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提高妇幼健康各项绩效考核工作指标,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10月至11月组成业务督导组对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2023年下半年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督导。

一、督导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内容

1.孕产妇系统管理;

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

3.0-6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

4.妇幼健康信息管理;

5.《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

6.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7.农村牧区妇女“两癌”筛查;

8.营养包发放;

9.叶酸发放;

三、督导方法

1.查阅项目文件及相关报表资料、访谈、现场查看、提问等。

2.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妇幼健康项目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工作,建立健全妇幼健康三级服务网络。

3.对上半年妇幼健康督导反馈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4.督导结束后现场进行反馈。

四、有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应妇幼健康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结束后将督查结果全旗通报。

 

附件:奈曼旗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督导组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奈曼旗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督导组

 

 长:王向军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孙晓华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股股长

 员:王显峰  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

张友英  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科病房主

谢秀珍  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

刘凤燕  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

刘海艳  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

赵志羽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股科员

信息来源: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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