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145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需要延期召开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民主生活会一般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协作的情况。

(四)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情况。

(五)其它需要说明和检查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党组书记不在时,由党组书记指定的党组成员召集主持。参加会议的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会议议题、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档案。会前的请示报告、会议记录、情况报告、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要归档存查。

五、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并重点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

六、要严肃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散传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

七、民主生活会记录由党组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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