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奈曼旗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105

一、编制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中国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增强铁路沿线综合治理能力的要求,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运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职责

  在旗委、旗政府领导和上级指导下,推动路地双方共同努力、履职尽责,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旗有关部门和铁路沿线乡镇、村(街道)落实责任,加强与铁路工务段的沟通对接,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三、地方政府二级段长工作任务

1.落实“双段长”工作制,制定落实辖区范围内巡回图和巡查计划,组织村(社区)按巡回图进行检查,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

2.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每月巡查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不少于一次,每月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协调整治,每月向上级段长和涉及的铁路单位反馈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3.每季度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和相关铁路单位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措施,收集需要提交领导小组解决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跟进整治。

4.按照培训计划对参加现场巡查的村(社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1次,培训方式可通过讲解课件或结合检查现场同步进行,明确巡查路径、隐患识别方法,保证培训效果。

5.做好信息互通,通过建立微信群上传隐患问题照片和整治照片、下发隐患告知书、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将影响铁路安全的信息第一时间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解读机构: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国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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