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奈曼旗公安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整治重点:
1、二、三轮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头盔驾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超宽超长载货、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1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