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151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47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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