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奈曼旗奶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81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通辽市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2]315号)、《关于印发2022年通辽市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3]2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奶业振兴总体安排和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2年奶业振兴项目有饲草料收储补贴、性控冻精补贴、进口良种奶牛补贴、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补贴等六项内容。

二、项目任务

按照通辽市方案要求,实施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苜蓿干草、燕麦收储补贴,提升优质饲草料保障能力;实施能繁母牛优质性控精液和引进良种奶牛补贴,加快母牛繁育速度,促进奶牛扩群增量,提高能繁母牛质量;提升改造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4个,发展奶畜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组织;推动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标准化改造提升,培育一批产品质量优、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的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厂点。

三、补贴对象、标准、管理方式

(一)饲草料收储补贴

1.补贴对象: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其他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

2.补贴标准:收储青贮全株玉米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30元,市本级财政每吨补贴4元、旗县级财政每吨补贴16元。收储青干草(苜蓿、燕麦)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120元。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5.5吨青贮全珠玉米量(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按奶牛折算;1吨青干草按4吨青贮全株玉米折算)。

3.管理方式:采取先储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公示后给予补贴。

该项补贴按照通辽市方案要求,符合《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其他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和此资金优先用于荷斯坦奶牛》条件的养殖场有东明镇丰收奶牛场、富利事业有限公司和塔林希幕奶制品厂。

(二)性控冻精补贴

1.补贴对象:开展人工授精的奶牛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奶牛养殖企业。

2.补贴标准:采取“先见后补”,即“见性控冻精细管、见犊牛、见养殖场(户)、见养殖档案”。此资金优先用于荷斯坦奶牛,对使用性控冻精能繁母牛每头补贴120元。

3.管理方式:旗畜牧工作站负责做好申请补贴养殖场户核查、留档、公示工作。对申报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性控冻精需求量以及能繁母牛存栏情况采取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连同现场核查照片或视频一并留存档案。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旗畜牧工作站组织苏木乡镇政府在嘎查村所在地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受益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旗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养殖场(户)。

该项补贴符合《开展人工授精的奶牛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奶牛养殖企业和此资金优先用于荷斯坦奶牛》条件的养殖场有东明镇丰收奶牛场和富利事业有限公司。

(三)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

1.补贴对象:向旗县农牧部门主动申报、奶牛养殖规模在50—2000头之间(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参照奶牛执行)的中小养殖场申请享受补贴的规模养殖场户、奶畜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须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内备案。优先支持脱贫旗县、牧区现代化试点旗县;优先支持家庭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规模化经营。

2.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并与中央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配套使用。每个养殖场平均补贴5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18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2.4万元、旗县级财政补贴9.6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资金用于养殖设施设备改造、饲草料生产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自办中小型乳制品加工厂等。

3.管理方式: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审核规模养殖场(户)奶畜养殖场(户)、合作社和养殖企业生产规模、改造建设内容,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有关条件把关。旗农牧局会同旗财政局联合向通辽市农牧局和财政局报送,市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负责对我旗申报项目审核审批工作,并逐一落实到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直接监管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审批结果报送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备案。盟市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采取现场评审方式验收,旗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将验收合格的奶畜养殖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财政局会同农牧局拨付补助资金。验收公示结果和资金拨付情况报自治区农牧厅和财政厅。

该项补贴项目给奈曼旗下达了4户,中央下达资金120万元,每户30万元,自治区每户配套补贴资金18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2.4万元、旗县级财政补贴9.6万元;市级方案要求中央和自治区、市级、旗县级项目资金配套使用。

(四)贷款贴息

1.补贴对象:按照2022年通辽市奶业振兴市本级扶持政策申报要求,统计申请奶牛场贷款情况,经财政部门和农科局审核,认定由奈曼旗富利实业有限公司、东明镇丰收奶牛场、塔林希幕奶制品场的贷款符合用于奶牛场生产的贷款要求。共计贷款584.5万元,产生利息21.05万元,贷款贴息比例为40%,申请市级贷款贴息8.45万元,市级下达8.23万元。

2.管理方式:按照市局要求,奶牛场要提供贷款信息和还款手续,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开展公示后给予补贴。

四、实施程序

()方案制定。旗农牧局根据通辽市实施方案,制定本旗实施方案,并报通辽市农牧局备案。

()立项批复。通辽市农牧局组织专家组,根据立项审核标准,对确定的项目承担场(户)或企业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立项批复。

()项目验收。验收工作由通辽市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辽市农牧部门依据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制定验收标准,验收工作自项目启动一年内完成;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承担场(户)或企业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对照建设内容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按得分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给予补助。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旗农牧局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落实好目标责任,选好扶持对象,建立扶贫带贫机制,抓好政策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奶业振兴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强化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1.监督管理。旗农牧局强化项目调度督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报市农牧局。2.绩效评估。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目标任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

()强化政策公开。及时将奶业振兴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

 

附表:2022年奶业振兴资金分配表

 

2022年奈曼旗奶业振兴建设项目资金落实建议表

建设单位名称

资金总额

性控冻精(自治区每剂补贴120元)

贷款贴息 (利息的40%补贴)

饲草料收储补贴(收储青干草、苜蓿、燕麦,按1吨干草补贴120

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国家每个补贴约30万元自治区18万元)

分配数

资金数

贷款金额

利息

贴息金额

分配数

自治区补贴

市级配套补贴

分配数

国家补贴

自治区补贴

市级配套补贴

单位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东明丰收奶牛场

27.65

470

5.64

500

18.12

7.05

4400

13.2

1.76

 

 

 

 

八仙筒富利奶牛场

27.38

800

9.6

64.5

2.62

1.05

4920

14.76

1.97

 

 

 

 

塔林希幕奶制品厂

0.81

 

 

20

0.31

0.13

200

0.6

0.08

 

 

 

 

奈曼旗特木勒养殖专业合作社

5.17

 

 

 

 

 

1520

4.56

0.61

 

 

 

 

昂乃养殖有限公司

24.48

 

 

 

 

 

7200

21.6

2.88

 

 

 

 

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德吉奶制品加工坊

50.4

 

 

 

 

 

 

 

 

1

30

18

2.4

通辽市永和养殖种植有限公司

50.4

 

 

 

 

 

 

 

 

1

30

18

2.4

奈曼旗百斯乐奶制品加工坊

50.4

 

 

 

 

 

 

 

 

1

30

18

2.4

新镇葛相元奶制品加工坊

50.4

 

 

 

 

 

 

 

 

1

30

18

2.4

合计

287.09

1270

15.24

584.5

21.05

8.23

18240

54.72

7.3

4

120

72

9.6

 

 

信息来源: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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