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旗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148

乡振党字202317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旗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9日至12月16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对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0日,旗委巡察组向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旗乡村振兴局党组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的鲜明态度,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处处见成效”的整改要求,针对5方面1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要求各涉及股室对《奈曼旗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巡察旗乡村振兴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一)压实领导责任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4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整改督查“问题清单”,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奈曼旗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巡察旗乡村振兴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认为整改不到位的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2020年至巡察期间,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乡村振兴局党员集中学习会,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员学习计划中。乡村振兴局2023年5月8日召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始终,入脑入心。二是在今后组织学习中,要按时保量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工作。

2、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一是2019年十二届旗委第七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未征求意见,“一把手”未结合巡察指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二是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中未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将此问题上报党组会传达学习民主生活会程序,确保民主生活会按程序有质量的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认知能力,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一是项目监管不力。通过巡察组实地调研发现,2021年至2022年白音他拉苏木高图村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沙日浩来镇白音他拉嘎查春秋棚、土城子乡杏树园子村方塘建设和奈曼杖子村低水高调提水灌溉续建、大沁他拉镇西湖村养牛基地、农产品追溯系统,昂乃养殖小区续建7个项目,未完成财政决算评审。2021年新镇舍布日图村养殖小区续建项目,截至巡察期间未收取2022年度合同约定先期缴付收益3万元;2021年沙日浩来镇呼和嘎查肉羊品种改良及育肥项目,截至巡察期间未收取2021年度收益金31. 01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2021年大沁他拉镇西湖村养牛基地、农产品追溯系统,昂乃养殖小区续建项目未与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未明确项目收益率、收益金。2021年土城子乡糖房村方塘建设项目,按合同约定于2021年12月底竣工,截至巡察期间未完工。2022年白音他拉苏木西勃图村食用菌产业,新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青龙山镇甘薯加工,青龙山镇互利村污水处理4个项目,按合同约定应于2022年11月底竣工,但通过巡察组实地调研发现以上项目均不能如期完工。二是雨露计划资金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2022年雨露计划资金均为60万元,截至2021年末,17.55 万元留存于单位基本户,截至2022年末,仍有12.75万元留存于单位基本户。三是教育培训驻村干部不严格。截至巡察期间,仅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旗201个驻村工作队开展2次线上、线下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未完成财政决算评审项目的苏木乡镇加快决算评审进度,制定项目评审计划,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完成项目进度;督促新镇舍布日图村养殖小区续建项目2022年先期受益资金按合同要求尽快上缴;督促沙日浩来镇对2021年呼和嘎查肉羊品种改良及育肥项目收益金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按法院裁决结果后完成整改;督促大沁他拉镇尽快完成西湖村养牛基地、农产品追溯系统,昂乃养殖小区续建项目与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项目收益率、收益金,同时,按合同内容收取定期收取收益金;督促2021年、2022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项目的乡镇,倒排工期,制定项目赶工计划,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服务当地百姓,让产业项目见到实效。二是及时将国家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人员应补尽补,结余资金及时安排项目。三是合理安排驻村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质量,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以及旗内、旗外的实地观摩、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驻村干部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和乡村振兴工作能力。

进展情况:2021年至2022年白音他拉苏木高图村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沙日浩来镇白音他拉嘎查春秋棚、土城子乡杏树园子村方塘建设和奈曼杖子村低水高调提水灌溉续建、大沁他拉镇西湖村养牛基地、农产品追溯系统,昂乃养殖小区续建7个项目,已送财政部门进行竣工结算评审;2021年新镇舍布日图村养殖小区续建项目、2021年沙日浩来镇呼和嘎查肉羊品种改良及育肥项目、2021年大沁他拉镇西湖村养牛基地、农产品追溯系统,昂乃养殖小区续建项目4个项目,对欠缴收益已按照合同约定上缴收益;2021年土城子乡糖房村方塘建设项目、2022年白音他拉苏木西勃图村食用菌产业、新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青龙山镇甘薯加工、青龙山镇互利村污水处理5个项目均已完工;留存于单位基本户的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2.75万元,已根据2023年下半学期雨露计划补贴任务需求,补充到预算内,2023年9月份发放完毕;经局党组已会议研究制定驻村工作队培训方案,定于8月前开展驻村工作队线下培训工作。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一是民族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2022年未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本单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制度机制。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 年以来未结合扶贫、乡村振兴等具体业务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未按照规定每年学习涉网络意识形态内容2次。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制度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本单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制度机制。二是对以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回头看”,完善档案及会议记录,2023年5月22日已专题学习一次网络意识形态以及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2021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股室责任人及重要岗位人员未查找廉政风险点,未建立风险台账和防控措施。2022年局党组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范围,制定了领导班子及成员主题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和防控措施。二是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

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12月支付租车费5万元(蒙G0408H)未附租赁合同。2020年12月支付项目咨询绩效评价款59.5万元、2021 年12月支付购买空调和电脑费1.07万元,无经手人签字。2021年11月支付除雪劳务费5.71万元无财务负责人、经手人签字。2021年12月无发票支付燃油款0.63万元。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按要求梳理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牢牢把好财务审核关,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费用拒绝报销,做好财务支出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单位各股室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7、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个别班子成员调研报告。二是2021年6月28日第十三次党史集体学习会与2021年7月12日支委会,2021年7月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四次与第十七次集中学习会,2021年9月16日党员大会与2021 年9月22日以案促改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均用同一张照片留痕。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针对反馈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在大会上严格强调,坚决杜绝抄袭行为。二是对各类学习、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8、党务政务公开不全面。一是至巡察期间,线下公开栏中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更新不及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应公开未公开。二是2020年至巡察期间,线上公开平台未公开党组织的设置、调整补选党组织班子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干部职工考勤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三务”公开要求,加强对“三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更新线上、线下三务公开情况,把三务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增强决策及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2021年1月至11月一次性支付劳务费5.71万元、职工体检费4.4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印刷费1.55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反馈问题,我局按要求组织人员重新梳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今后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严防以后财务管理审核工作中再次出现纰漏。

10、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2020年度与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后未向组织部门上报会议召开情况的报告及向本单位各股室通报会议召开情况;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后未向组织部门上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的报告。二是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未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2021 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未开展谈心谈话。三是2020年度、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未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 四是2020年9月至12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仅开展5次主题党日活动,其中3次为集中观看影片;2022年1月截至巡察期间仅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严格组织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安排党建专干对各项会议后续工作及时跟进,确保未及时上报及通报情况不在发生。二是落实责任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于整改工作做的不到位的情况,直接提出批评、指导意见。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谈心谈话的思想共识,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开展思想动员,提高谈心谈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严格组织制度,规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制度。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制度化”,避免“随意化”。

(四)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1、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展缓慢。2019年十二届旗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指出“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后未制定整改台账,‘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以及2020年十二届旗委第十一轮“回头看”巡察组指出“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未进行谈话”等问题,本轮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对于巡察整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记录;二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并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落实责任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于工作做的不到位的情况,直接提出批评、指导意见。

(五)乡村振兴局党组“项目监管”方面。

12、乡村振兴局党组“对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沙日浩来镇白音他拉嘎查春秋棚、大镇昂乃养殖小区续建等7个项目未完成财政决算评审。2021年、2022 年未收取项目收益金34.01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2021年3个项目未与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未明确项目收益率、收益金。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纪委、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联合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推进沙日浩来镇白音他拉嘎查春秋棚等7个项目,欠缴收益的项目于2022年底完成上缴收益;没完工的2021年土城子乡糖房村方塘建设项目、2022年白音他拉苏木西勃图村食用菌产业、新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青龙山镇甘薯加工、青龙山镇互利村污水处理5个项目于2023年10月份已完工。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着力培养一支政治意识坚定、业务知识精湛、工作作风扎实的班子队伍,不断提升干事创业能力。

(二)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班子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强党性锻炼。要时刻用党章、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纪律,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政治鉴别力。二是要坚持党性原则。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克服“多栽花、少栽刺”的消极观念,在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做到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又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氛围。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敢于批评、敢于管理、敢于负责。三是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培养年轻干部上下功夫,加大培养力度,创造条件、压担子,使他们能尽快成长起来。同时班子成员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积极奉献,努力调动其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建功立业的主观能动性。

(三)增强纪律意识,从严履行两个责任。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共性问题,突出个性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以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认真落实好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和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三是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坚持制度制约,注重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旗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要形成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变革创新、务求实效的作风,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制度科学、可行、实用。

(五)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旗乡村振兴局党组全面查摆问题短板,解决风险隐患的具体举措,做到逐条对账、真改实改。对于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制度漏洞、管理缺陷,建章立制,促进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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