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9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3 浏览次数:65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关于印发2019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内人社办发〔2019〕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大力提高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率。今年,各旗县市区对所辖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切实提高今年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率,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动态管理。依据各旗县市区入会企业的实际及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企业户数情况,对旗县市区今年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进行最低目标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做到每季度开一次会,全年不少于4次联系会议,研究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重要事情,并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辽市总工会                通辽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4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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