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社办发〔2019〕14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市中区直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内职鉴﹝201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市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C}<!--[if !supportLists]-->一、{C}<!--[endif]-->鉴定考核范围
(一)凡属文件中列举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39个职业(见附件1),手扒肉制作、蒙古烤全羊等77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见附件2)均在此次鉴定考核之内。
(二)鉴定级别为三、四、五级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通用工种鉴定申报条件执行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https://www.cettic.gov.cn)查询。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执行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将另行发文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三、申报及审核
(一)考生要按照公布的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并确保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证明材料真实。
1.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需提交近期免冠1.5寸电子版照片1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储存像素小于20KB);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需提交1.5寸(3.8cm×3.1cm)近期白色背景免冠彩照1张(不含申报表照片)和1.5寸电子版照片(标准同上);
3.《自治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1份(见附件3,可在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s://nmtl.osta.org.cn下载);
4.申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4,下载地址同上)。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过“学信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地各单位、个人报送的材料进行查询核实,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鉴定。对于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无法查证的,仍需考生提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7月20日。各地人社局上报电子数据时间为7月24日前。
(二)培训时间:报名结束后,将适时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鉴定时间
理论鉴定时间: 8月3日上午8:00开始
技能鉴定时间: 8月3日下午2:30开始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评内容及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或技能成绩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在一年内,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一次补考。双科成绩不及格的,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鉴定考核。
六、收费与证书核发
(一)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教材费据实收取。
(二)通过考核鉴定的申报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电话:0475-8580636
附件:1.2019年全区职业鉴定鉴定(日常鉴定)目录
2.2019年全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3.自治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
4.《诚信承诺书》
2019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