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142

 

一、就业促进

.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其他合法途径

.国家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多少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哪些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8.就业促进法规定对哪些人员给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在维护公平就业方面有哪些职责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10.就业促进法关于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11.就业促进法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12.用人单位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哪些服务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招聘用人指导服务;(代理招聘服务;(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13.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14.国家每年会举办哪些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助企业招聘职工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其中“10”是指全国各地共同开展的10项主题活动包括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金秋招聘月活动高校毕业生毕业季专场招聘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等“N”是指各地自行开展的创新服务和特色活动

职业技能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政府鼓励和支持哪些主体开展职业培训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等主体依法开展职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16.企业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有哪些义务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培训上岗制度企业招用的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招用的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依法取得职业资格或者特种作业资格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用于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招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等合理用途其中用于企业一线职工职业教育的经费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到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的应当在其接受职业教育期间依法支付工资保障相关待遇

17.促进企业对技能岗位职工培训有哪些支持政策

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对其中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的经费应当将其中可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统筹使用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支持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18.企业职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规定参保缴费满年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目前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缴费满年放宽至

19.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补充拓展和提高其创新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培养制度以非学历教育为主体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需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参加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2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有哪些内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以通用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为主的公需课目和以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为主的专业科目2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有哪些形式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参加培训班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及相关实践活动等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街接的激励机制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3.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5.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26.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月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7.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28.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29.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0.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约定几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2.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管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

33.劳务派遣可以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5.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6.用人单位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7.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38.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9.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0.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2.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遵守什么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4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5.哪些劳动者在其无过错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6.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7.对哪些劳动者在其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待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诊断结束没有因患职业病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49.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0.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

51.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年的年计算不满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53.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5.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5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7.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赔偿金后是否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5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何时可以终止

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59.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0.什么是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1.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62.用人单位能否以实物的形式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3.工资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小时支付工资

64.用人单位可否代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65.国家对标准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标准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每个工作日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具体讲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两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66.国家对休息日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67.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68.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69.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个工作日没有固定工作时限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70.什么是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也称加班加点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进行工作一般分为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和非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两种形式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非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遇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1.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2.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73.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劳动者日工资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

六、社会保险

74.社会保险的费率多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规定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总水平从41%降至33.95%。

5.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

76.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规定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存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77.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规定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78.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规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79.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七、劳动争议处理

80.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处理劳动争议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82.什么是协商

协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议或团体协议双方相互协商最后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83.什么是调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基于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定调解组织居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法和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84.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

85.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进行协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86.什么情形下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87.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88.如何在网上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为更好服务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上申请案件处理进展查询和法律法规政策查询等服务有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后当事人无需再到现场送交调解申请书可以直接网上送交申请当事人可以输入网址http://tiao⁃jie.12333.gov.cn/portal,进入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首页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任一渠道享受在线调解服务

89.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0.应该去哪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1.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9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9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94.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多长

根据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

95. 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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