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鑫集团财务报告管理制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257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能够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切实地能够充分发挥财务报告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XX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子(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3名词解释

1.3.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1.3.2财务报表:是指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2. 机构及职责

2.1 内蒙古财鑫集团财务部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的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编制符合管理需求的各类会计信息及相关财务资料;

3)组织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与编制决算财务报告;

4)根据年度(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5)根据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报告反映出的相关问题,编制下一步具体 实施方案;

6)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的要求定期、按时地向公司外、内部需求方提供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告;

2.2 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机构由内蒙古财鑫集团董事会决议选定(符合公司法律制度)

3.财务报告的种类和内容

3.1财务报告种类

3.1.1财务报告按编报时间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

3.2财务报告内容

3.2.1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2.2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

3.2.3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3.2.4企业终止营业的,应当进行清算,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报告

4.财务报告编制

4.1 公司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4.1.1 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1)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

2)各项负债应当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3)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4.1.2财务报告应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1)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2)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3)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4.1.3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4.1.4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财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交易的说明;

4)企业合并、分立;

5)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6)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2公司应按照公司法人产权管理级次,逐级确定下级单位的合并报告编制范围,满足编报要求的需编制合并报告。合并报告中确保各关联交易及往来充分抵消。

5.财务报告的审核及报送

5.1财务报告审核

5.1.1财务负责人应审核本单位财务报告,严把数据质量关。董事会在审核中发现子公司有漏报、错报、虚报、瞒报等情况,应在保留审核记录的同时要求立即纠正,限期重新上报。

5.1.2每期财务报告应及时装订成册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完整保存,财务报告内容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组成。

5.2 财务报告报送时间

5.2.1公司财务部向公司董事会报送财务报告时间

1)季度终了15日前上报上一季度财务报告;

2)1月15日前上报年度财务报告。

6. 财务报告的存档与管理

6.1 公司财务报告由内蒙古财鑫集团财务部负责存档。

6.2公司应加强财务报告及相关电子、纸质资料的管理,在年度财务决算结束后,及时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电脑中的硬盘数据资料应在计算机中备份保存,分别存放。储存数据的计算机应专用,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做好杀毒及防外来侵入等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6.3财务报告属于公司机密文件,未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不得外泄。

7.责任追究

7.1公司对以下行为相关人员将给予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 对数据填报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拒报和有意漏报行为的会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2) 对授意、指使、强令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年报的企业负责人或其他责任人;

(3) 在财务报告和信息的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

7.2 财务信息严重失真,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对财务负责人予以免职。

7.3 对故意拖延提供财务报告、数据差错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8. 附则

8.1本制度由内蒙古财鑫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8.2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信息来源:内蒙古财鑫集团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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