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背景:为加强预算绩效指标管理,方便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使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奈曼旗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奈政办字〔2020〕15号)和《奈曼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奈政办字〔2021〕50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目标任务:为加强预算绩效指标管理,方便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使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3.涉及范围:本办法所称的“预算绩效指标库”(以下简称指标库)是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直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开展财政预算管理所使用的绩效指标库,既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也包含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普遍适用的共性绩效指标,并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
4.主要内容:指标库作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和评价的基础支撑,旨在促进预算部门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5.具体条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和评价相关法律责任。
6.注意事项: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要积极配合旗财政局,根据本行业、本领域情况的变化,主动完善绩效指标,共同维护好指标库,保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解读机构:奈曼旗财政局
解读人:李明会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421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