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嘎查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十星级”管理评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63

 

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嘎查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2]14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年终考核情况,对嘎查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进行评星定级管理,现将星级评定结果下发,请各村根据评定结果更新牌匾,规划好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

附件:青龙山镇嘎查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十星级”管理评定统计表

中共青龙山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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