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局多措并举深化诉源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61

 

奈曼旗司法局坚持采取多元化方式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和源头化解,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在“内部监督”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及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跟踪审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行为发生。二是探索实施个案协商新模式。建立专项法律问题和个案协商会商制度,联合各执法部门、专业律师共同研讨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争议性法律问题,确保行政行为作出的合法性。2021年以来,旗司法局共召开各类协商会议10余次。三是强化个案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的形式对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全旗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纠错率从2021年的41.7%逐年大幅下降到2023年的13%。  

二、在“复议质效”上见真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把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一是全面推开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举行“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培训会”,印发行政复议知识问答手册及行政复议申请一次性告知书共计8500份;二是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采取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办案人员到案源地进行现场调查,客观准确地把握案情。实行合议制度,对拟作出的决定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2021年以来共开展实地调查33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25次。

三、在“调解解纷”上求突破一是依托旗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构建调解与行政复议并行双向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建立“府院联动”制度,与奈曼旗人民法院签订《府院联动合作协议》,实现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构建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调、审判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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