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奈曼旗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缓和了双方关系,促进了邻里和谐。
梁某和财某因对各自位于村西的口粮田边界认知存在较大差异,都认为相邻的地是自家的,故在村西口粮田发生了边界纠纷。后因协商未果,诉至奈曼旗人民法院。案件先经人民调解员龚合其业乐图诉前调解,并在法庭员额法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认真梳理案情、多次勘验并和土地台账对比,最终认定梁某侵占财某土地1.2米,发生侵权行为。在收到责任认定后,梁某主动退还1.2米土地,双方握手言和,并重新划清边界,不再发生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纠纷的成功化解,即节约了司法资源,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是诉前调解的独特优势,有效落实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探索创新“源头治理+诉前调解+释法明理”高效解纷模式,提升非讼解纷能力水平,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治理,真正实现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