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信访代办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增强宗旨意识,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等问题,7月13日,奈曼旗人民法院举行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奈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孔德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信访代办员代表及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聘任仪式上,孔德志副院长宣读了聘任决定并为涉诉信访代办员颁发聘书。在后续的座谈会中,孔德志副院长指出,涉诉信访代办员的聘任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奈曼的重要举措之一,能够有效发挥独立“第三方”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优势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将信访诉求引入法治轨道。与会人员也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以及新聘任涉诉信访代办员工作制度等方面纷纷建言,表示会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并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群众形成理性表达、依法维权的导向。座谈会后,孔德志副院长向受聘的涉诉信访代办员就涉诉信访代办工作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信访工作一头牵着党心,一头连着民心。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意义重大。目前,奈曼法院已设置专门的信访代办窗口,有专人负责信访待办工作。今后,奈曼法院也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打通法院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建设平安奈曼、法治奈曼,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