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22 浏览次数:179

关于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奈曼公安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重点整治内容: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3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
4 驾驶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5 疲劳驾驶机动车的
6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7 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8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9 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10 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1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1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13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通告
奈曼旗公安局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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