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昂乃型砂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167

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31018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奈曼旗昂乃型砂厂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昂乃村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

2.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及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等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5.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经费

9.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0.资金投入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二十三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不涉及)

2.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涉及)

3.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及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等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涉及)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不涉及)

5.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涉及)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现明显问题)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未发现明显问题)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经费(未发现明显问题)

9.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未发现明显问题)

10.资金投入保障(未发现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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