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2023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71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2023年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党办发〔2023〕5号),建设国家高质量绿色产品生产基地的总体部署,加快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预期目标

计划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40万元,建设标准化改良点20个,单个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有合格的家畜改良人工授精员、有完备的配种器材、有单独的房舍、有完整的配种记录)要求进行装修。

三、主要内容

1.支持肉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一)扶持对象:支持标准化母牛繁育场户、规模化育肥牛养殖场户建设肉牛标准化养殖小区。

(二)扶持方式: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涉牧资金,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化母牛繁育场、标准化育肥牛场,实施人畜分离,推动肉牛标准化养殖、规模化发展。

(三)操作流程:按照各涉农涉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四)资金安排:投入乡村振兴资金1122万元,建设肉牛标准化养殖小区2处,分别为苇莲苏乡西二十家子村和黄花塔拉苏木巴音敖包嘎查。

2.支持发展青贮饲草料

(一)补贴对象:落实“粮改饲”项目的种植、收贮优质饲草料肉牛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按照市旗两级实施方案执行。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贮后补”方式。

(四)补贴操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各苏木乡镇场在10月1日前将补助对象所种青贮饲料品种、作物种植面积、产量以及青贮窖池实际储存量进行登记,并在嘎查村内公布公示,由苏木乡镇场负责汇总初审后,报旗农科局复审,审核汇总无误后,向旗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旗财政局按照上级下达的审批资金,将指标下达至旗农科局。

(五)资金安排:国家级粮改饲资金494万元。奈曼旗燕麦种植任务13000亩,通辽市农牧局《2023年饲用燕麦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资金100元/亩,其中,自级区补贴资金70元,市级配套资金30元。奈曼旗燕麦套种紫花苜蓿2000亩,苜蓿于2024年开始享受补贴,按通辽市农牧业局《2023年苜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分三年按400元、300元、300元补贴,其中,自治区级补贴资金占70%,通辽市级占30%。

3.支持建设饲草料存储设施

(一)补贴对象:全旗范围内的育肥牛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育肥牛和肉牛养殖场户新建储草棚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进行补贴,单一建设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补贴操作程序:经农户自荐、苏木乡镇场政府遴选推荐,专家组进行实地勘察的方式遴选项目建设主体,逐户制定建设方案。建设主体要求育肥牛养殖数量在50头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育肥牛养殖户。

(四)资金安排:《内蒙古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内农牧科发〔2023〕371号),不足部分由旗财政补贴。

4.支持饲草收储加工产业化发展

(一)补贴对象:旗域内从事秸秆收储加工的农牧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年度收储规模达到5000吨以上,产品以供应当地养殖户为主,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补贴操作程序:旗域内从事秸秆收储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向旗农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投资决算、固定资产评估、年度有效生产报表,报表应体现秸秆收购量、加工量、产品量等数据、企业真实性承诺书等佐证资料。

(四)资金安排:整合奈财农〔2021〕1号文件下达给农科局2021年项目规划编制费100万元中的20万元。

5.支持引进精饲料加工企业

(一)扶持对象:新引进的精饲料加工企业。

(二)扶持方式:对新引进的精饲料加工企业,在选址、立项、用地审批方面予以支持(具体参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6.支持提高肉牛屠宰加工量

(一)补贴对象: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证》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

(二)补贴标准:对实际屠宰肉牛数量超过5000头的加工企业,按照每屠宰1头补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补贴方式:采取事后补贴形式,根据肉牛屠宰加工企业每年屠宰量,按年予以补贴。

7.支持扩展牛肉产品销售渠道

(一)补贴对象与品类:旗域内从事肉牛屠宰加工和网络销售的企业或电子商务企业,补贴品类为生鲜或速冻类牛肉。

(二)补贴标准:牛肉网络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的,补贴10万元;牛肉网络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补贴20万元。

(三)补贴方式:旗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8.支持开展育肥牛商业保险

(一)保险对象:从事育肥牛养殖的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保险种类:育肥牛养殖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10000元/头。投保期限:可根据养殖周期自行选择3月期、6月期、9月期、1年期。保险费:每头保险金额(元/头)×费率,1年期3.5%,9个月期2.8%,6个月期2%,3个月期1.5%。

(三)保费构成:保险对象自缴保费70%,旗级财政补贴30%。投保户先行缴费,凭保险单到旗农牧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资金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0万元。

9、支持育肥牛产业金融服务

(一)扶持对象:旗域内育肥牛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企业。

(二)扶持措施:引导金融部门推出授信额度高、融资成本低、贷款期限长的,符合肉牛产业发展周期的金融产品。

(三)申报程序:旗域内育肥牛养殖场户,有意向申请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由苏木乡镇场、涉农街道统计核实,报旗农科局肉牛产业项目专班备案,经复验合格后报送至旗财政局,旗财政局与金融部门根据贷款数额及拟补贴的贷款利息,办理贴息手续,进一步审核认定后,将贴息资金直接兑付到贷款主体。

(四)资金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0万元。

10、支持基础母牛扩群提质

(一)补助对象和实施内容:对饲养基础母牛并使用良种冻精冷配技术扩大能繁母牛存栏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户给予补助,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补助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头基础母牛补助不超过1500元,新增犊母牛原则上在本旗县饲养12个月以上。

(三)资金安排:依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中央生猪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中下达奈曼旗资金3196.05万元。

、肉牛产业技术支撑

支持养殖企业(户)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黑龙江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青岛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实施各类项目,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在肉牛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新型饲料研发、疫病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面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

 

解读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解读人:李欣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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