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水库、六号农场管委会: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3〕9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2〕1032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3〕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奈曼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各苏木乡镇政府负责汇总所在苏木乡镇(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税面积统计表,经所属苏木乡镇主要领导、社会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5月19日之前以文件形式上报给奈曼旗农村牧区经济服务中心和奈曼旗财政局农牧业股各一份备案存档。
附件:1.奈曼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3.奈曼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奈曼旗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奈曼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