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次数:93

新政发﹝2023﹞138号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民委员会:

为做好秋季农业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嘎查村要加强秋季农业机械安全宣传,以微信、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秋收农业机械生产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参与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要求必须配备2个2kg以上规格灭火器,携带不少于50kg水,2把铁锹。作业时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以保证遇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加强森林草原巡护,按照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9月15日起全旗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10月1日起进入防火戒严期,各嘎查村要加强森林草原巡护力度,应急车辆、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做到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定目标,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加强护林员和应急队人员培训,各嘎查村通知本村护林员、护草员及应急队人员,参加乡镇组织举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嘎查村必须将此通知于10月1日前通知宣传到农机手,并留存影像资料10月7日报政府应急办。

(二)护林员、护草员必须每天在巡护系统签到,加强森林草原巡护力度。

(三)各嘎查村委会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火情、险情及时联系镇应急办或政府值班室,值班室电话4399200。

 

 

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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