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3﹞136号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力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民委员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全镇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节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清醒认识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中秋国庆节假日特点,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全面加强属地、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细抓实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将防范重大风险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压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
二、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交通运输方面。 盯紧看牢“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拖拉机、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网络寄递服务、老年代步车等,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汽车销售和检维修场所单位的安全运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二)文化旅游方面。 针对中秋、国庆等节假期间特点规律,深入开展文旅市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抓好旅游包车整治,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经营主体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警示标设置等。
(三)建筑施工方面。 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以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易燃物品存放、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四)消防安全方面。 一是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二是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三是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三合一 ”“多合一 ”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维保消防设备设施,巡查检查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员工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校园安全方面。 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校园内规范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标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学校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源电路进行彻底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维修保养,彻底排查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加强校舍、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加快推进完成消防工程整改验收相关工作;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非法违法产品的行为,做好节假日前校园安全各项检查排查工作。
(六)加强全领域隐患排查。 根据季节规律,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紧密排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电力施工安装、秋季农牧作业、仓储物流和粮食安全等,严防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 针对进入“秋防”期和国庆假期实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从责任落实、加强宣传、重点排查和严密防护等措施上抓好本年度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加强物资储备、机具维保、人员训练和预案演练、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杜绝在重点时间阶段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隐患,确保各级层面安全平稳。
三、 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要在重要时间节点亲自带班巡查,确保值班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在岗,随时接受自治区、通辽市级应急值守调度,加强预警监测,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储备工作,确保发生急、难、险、重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有效联动,全面预防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四、 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要深入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各级关于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工作的文件要求,节前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将节日期间值班表报镇应急办。
(三)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同时,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宣传单、广播、条幅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并将宣传照片、微信截图等图文资料整理报镇应急办。
联系人:董双峰13948557429(微信同步)
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