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旗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突破路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努力打造为民服务模范部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突破。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工作。2019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0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000元和710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和1100元。2019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6908人13678.65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041人1917.42万元。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全旗已累计将8119户13563名符合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占当时贫困人口总数20806户60141人的22.6%。扎实开展低保规范化治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核实,截止目前,已完成全旗15个苏木乡镇18663户33091人低保在享人员的专项治理入户调查工作,第三方工作人员正根据入户调查结果重新核算在享人员的家庭人均收入,对其进行重新认定。
2、临时救助工作。2019年截止目前通过“救急难”共受理、审批临时救助对象628户1539人,发放救助资金162.1万元。年初下拨乡镇195万元(按照户均1000元标准)助力精准脱贫,同时支出296.37万元购买食用油及面粉,用于保障全旗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户基本生活,受助困难群众2.2万余人次。八月份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600万元用于解决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城乡家庭或个人,其中用于困难群众住房环境改善资金135.76万元,受助人员1237户。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老年人工作。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政策,为6146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24.91万元,为5.15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统计我旗留守、空巢老人9864人,为进一步开展农村牧区留守、空巢老人关爱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两个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床位补贴资金22.98万元,申报责任保险补贴0.88万元。全面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确保敬老院伙食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元。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消防、食药监等单位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和人身安全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5次。
2、儿童工作。建立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44人102.96万元。完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更新工作,截止目前全旗留守儿童749人、困境儿童1510人,合计2133人。
3、残疾人工作。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2019年10月将低保户中的三、四级残疾人纳入到生活补贴范围,把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纳入到护理补贴范围。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301人448.6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85人597.77万元。
4、三民精减退职工作。积极做好“三民”、“精减退职”人员救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三民”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1010元每人每月,全年共发放三民补助金174人230.93万元,发放精减退职补助金53人7.78万元。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奈曼旗《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人。
6、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八仙筒中心敬老院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综合服务楼已于10月份动工建设。二是积极申报福彩公益金项目20个、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边境旗市、国家级贫困旗县市养老服务项目11个、社区建设项目申报5个。
(三)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殡葬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全年累计火化尸体2576 具,火化率100%。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奈曼户籍的人口死亡(公职人员除外)减免基本火化费1200元,共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38.08万元。对19例节地生态安葬发放奖补资金1.9万元。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对全旗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了9次清理整顿,制止违规土葬30余起,成功拆除奈曼旗唯一一座“住宅式”墓地。
2、婚姻登记工作。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2618对,离婚登记143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819对,登记合格率100%。完成了对建国后50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93894份的存档工作,档案合格率100%。在自治区第二十一次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奈曼旗婚姻登记处被授予“全区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3、地名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任务,共采集地名3383条,并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全年调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案件18宗,进行实地踏勘27次。积极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奈曼旗地名志、奈曼旗行政区划图已编制样稿,奈曼旗行政区划管理软件已制作完成,部分界线段已录入使用。2019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授予奈曼旗地名普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夯实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基层政权工作。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各苏木乡镇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对 26名受过刑事处罚村委会成员进行清理,与组织部门联合对嘎查村委会成员不足3人的班子进行了补选。积极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目前全旗355个嘎查村和12个社区居委会均已按市局关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要涉及“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及“扫黑除恶”等内容要求完成第一轮修订工作。
2、社会组织工作。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全旗现有社会组织 170个。积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2019年新评估5A级社会组织一个,4A级社会组织一个。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旗现有中级社会工作者9人,初级4人。
3、扶贫包村工作。2019年,我局共有13名干部包联4个嘎查村脱贫攻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为贫困村争取项目和资金,现所包联贫困村、贫困户已全部脱贫。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精神,与北京通州区民政局签定对口帮扶结对协议,北京通州区民政局对口援助我旗扶贫救助物资500件棉大衣,1000条棉被,6000件春秋装。北京侨商会为我旗旗捐赠价值85万元衣物,助力我旗精准脱贫工作。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一是狠抓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民政干部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集中学习16次,微信在线测试1次,读书班3次,专题研讨会3次,中心组学习11次。二是狠抓对外宣传工作。积极鼓励职工撰写信息和调研文章,领导班子每人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对外刊发信息100余条。
(二)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规范管理学习档案资料。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定了奈曼旗民政局党组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责任清单,政治责任清单,完善了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两次,推动建立意识形态管理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狠抓组织建设。预备党员转正2人。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切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整治“四官”问题,与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沟通机制,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2次,深入推进民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9年我旗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与旗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面广量大,精准认定难度大。二是社区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乡(镇)民政助理队伍兼职多、工作量大。2020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学习效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将学习内容运用到具体工作,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二)大力实施各项民生保障工程。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群众实施重点保障,推动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提高救助水平。
(三)继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全面推行“532”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
(四)扎实推进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奈曼旗地名志、奈曼旗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落实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