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奈曼旗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全旗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根据通辽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通农工办发〔202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联合检查组
从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改、财政等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
以本地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基础台账(项目施工许可、总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是否齐全、完整;
2.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情况,检查台账内容前后逻辑关系是否保持一致;
3.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完整规范;
4.建筑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设立情况,要求维权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内容全面具体;
5.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要求企业严禁以商业保险代替工伤保险;
6.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和实名制系统考勤情况,要求全旗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应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数据,施工项目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每日进行考勤;
7.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要求建设领域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按照规定建立工资专用账户,严格落实分账管理制度以及按月拨付人工费、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
8.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要求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9.落实“双驻双查”工作机制情况,查看工程项目中驻查人员是否现场指导规范企业落实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人社部门重点检查工资专户设立使用及工资发放、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拨付、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等情况。
10.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11.施工过程结算情况,要求所有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结算。
12.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数据录入情况,查看企业是否完成平台数据的整理填报情况,是否及时核对更正和补充完善相关数据。
四、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8日-7月17日
五、相关要求
(一)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联合检查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根据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各有关成员单位应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人员参加,在人、车、物等方面给予协助。
(二)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个排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跟踪落实整改,该处罚的进行处罚,该约谈的进行约谈,该通报的进行通报,该问责的进行问责。对重大问题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要及时会商解决,对于会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报请旗党委政府。
奈曼旗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组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