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96

关于印发《奈曼旗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新就业形态企业:

现将关于《奈曼旗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918

 

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为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责任,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通辽市人社系统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2〕82号)等文件规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集中查处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法权益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形成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平台企业为切入点,对有关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检查时间

9月18日—9月26日

四、检查内容

检查平台企业及其合作用工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是否违法超时加班)、工资支付及支付加班报酬、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设置性别、年龄、民族等歧视性条件、违规收取劳动者财物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部署。要注重实际效果,强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积极开展宣传。根据本地实际,联系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通辽市人社系统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等新就业形态有关政策文件,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发布文件及解读、政策问答、典型案例等,广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益,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

(三)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会同工会等部门,深入开展对辖区内各平台企业(机构)和相关合作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是否违法超时加班)、工资支付及支付加班报酬、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设置性别、年龄、民族等歧视性条件、违规收取劳动者财物等情况逐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本地实际,联系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地新业态企业用工基础台账,统计平台企业(合作企业)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用工人数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及时处理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适时对查处的涉新就业形态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

(四)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将企业用工列入单位和经营者诚信体系的基本内容,作为评价社会公共信用企业或诚信企业、诚信人物的必备条件。对社会法人失信行为,严格按照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失信惩戒办法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加强裁审衔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不明确情形下劳动争议案件,确保畅通渠道调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便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做好舆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舆情,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和管控,快速、有效做好舆情和群体事件的监控、研判、防范和线上线下同步处置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报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舆论恶意炒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