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民政办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91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1、截止6月末现有低保户978户;1748人20221--6月份共发放低保资金756.37万元。低保调标资金989户,1767人,17.43万元

2、2023年6月份为止完成入户调查新申请低保户71户,街道评议合格 48户,已上报低保中心。

3、截止2023年6月份受理新申请低保53户。

4、调查核实低保红色预警信息132户,取消20人(包括取消、退保、停保)

5、办理农村申请低保人户分离居住证明46户。

6、发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清册1655人,金额19.92万元。

7、辖区外在享低保户入户调查共26户。

(二)临时救助工作

召开临时救助评议会议两次,评议申请临时救助150户,其中街道申请119户,合格5户,发放补助金额31.3万元。民政局申请31户,合格31户,发放补助金额18.05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

1、2023年6月份受理新申请特困2户2人,已入户调查评议新申请特困1户1人,已上报民政局。

2、现有特困人员23人,发放供养资金23.8万元;护理补贴5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3.1872万元。      

3、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7人,7.896万元。

4、发放孤儿资金1人,1.128万元。

5、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册2417人,金额29.09万元。

6、上报“街道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名单及上门服务人员名单。

7、上报“街道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情况”表

(四)高龄人员津贴发放工作

截止5月末高龄津贴在享老人818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928人次,金额497100元。2023年新增享受高龄津贴   50人,死亡停发78人。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工作 

1、上报城乡社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上报:“自治区北疆示范社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社区。

3、整理社工站相关制度建设、人员架构、服务活动等相关资料。

4、录入社工站系统相关信息,累计开展并录入社工站系统活动92次,整理社工站活动案例纸质档案92份并存档。

5、上报各社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关指标统计表  ”16项内容。

6、自查统计上报15个社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工作机制牌子指导目录”中无内容、无保障、超出职能范围的虚牌数量。

7、上报2023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名单

8、申请更换6各社区“社区法人变更登记”。

9、录入志愿服务系统

(六)大病救助低收入认定工作

申请大病救助14户,评议合格8户,不合格6户。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低保工作

1)按月做好低保清册审核上传和资金发放工作。

2)一是7月份对第批新申请低保家庭开展调查评议上报工作;二是对15个社区在享低保户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机制;三是对已毕业大学生在享低保户清理整顿。

38月份做好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新考入的大学生调查、核实上报工作。

410月份对第四批新申请低保家庭开展入户调查评议上报工作

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6)按月做好低保户红色预警信息、举报户等清理整顿核实工作。

7做好低保档案及相关业务归档工作。

(二)临时救助资金审核审批工作

做好申请临时救助档案审核、评议及上传工作严格按程序接收、审核相关资料,每月对申请临时救助资金进行评议、公式,对特殊情况家庭急需申请办理临时救助的并且材料齐全的可先上报后评议。

(三)高龄人员津贴发放工作

做好申请高龄津贴工作。按做好申请享受高龄津贴人员资料审核,及时掌握在享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要求个社区对符合条件人员加强宣传,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联系随时上报审批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做好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调查管理工作,做到主动发现、主动帮助。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民政办要将政策及时传达到各社区居民家中,社区针对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摸底调查并上报民政办。民政办对申请资料详细审核后与社区同时开展入户调查评议。三是社区对已享受待遇的上述人员要实行动态监管,对随时有信息变化的人员及时上报民政办,年内至少进行两次普查。四是按月做好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五是开展对失能半失能人员调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安装辅助器械。协助通辽市朝聚眼科医院对各社区患有眼病的居民免费检查工作。

(五)殡葬工作

加强殡葬改革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推行绿色殡葬、净化生活环境,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做好低保户丧葬人员核实及资金清册工作。

(六)基政工作

1、做好社区居民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2、做好居民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七)社工站建设

强化社工站软硬件建设,科学制定社工站目标任务,做好孤寡老人社工服务、困境儿童社工服务、困难家庭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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