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财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64

民主理财制度

  

    一、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二、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4人。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其职责:审核本村财务收支票据、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村级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执行及财务公开情况;征求、反映和解释群众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的 20日为理财日。其审核的的内容为:收入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支出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要素是否齐全。

  四、村每月收支票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章”才能报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入账。

  五、村务公开:定时、定点对村内发生的大事、难事的解决等问题以及村级财务状况按时进行公布。

  六、财务公开 由村报账员具体落实,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全程监督,每次公布情况要存档备查。村设立财务监督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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