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奈曼旗人社局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案件实行奖励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范围是:按照规范化标准建立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所调处的争议案件进行奖励。《方案》对办案奖励资金发放范围及发放标准、办案奖励资金申请、办案奖励资金审核、办案奖励资金发放、办案奖励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方案》的出台,对稳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提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效能,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促进企业发展双赢目标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目前,对首批上报的25件办案奖励资金申请中,已审核完毕的有8件,按每个案件200.00元的奖励标准,已同步将1,600.00元奖励资金拨付到调解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