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奈曼旗大镇城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报名流程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129

为推进奈曼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规范我旗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内教基函〔2023〕31号),结合我旗实际,现就2023年奈曼旗大镇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望家长们做好相关准备。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能力,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提高本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和普及水平。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办园和民办园同时招生,通过官方公众号“奈曼教育”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75-4219375。

(三)坚持“一键入园”原则

招生入园工作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公布、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非必要信息不采集,确保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家长报名“掌上办”。

 

二、招生时间

 

2023年8月18日7:00——9月1日7:00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入园幼儿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适用范围

全旗各级各类幼儿园。(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公办、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操作流程

1.通过公众号进行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通辽市教育云”,点击下方菜单“家长服务”——点击子菜单“学前招生”。

 

2.通过网站进行报名,手机端网址:https://xqbm-mobile.tlsjyy.com.cn

 

手机操作流程

 

电脑端:https://xqbm.tlsjyy.com.cn

 

电脑操作流程

 

六、大镇城区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资格条件

(一)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上传户籍信息(户口本首页、报名儿童页)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或健康检查卡,持有大镇城区房产入园需再上传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网上审核通过后,依据学位类型,按A类、B类先后顺序依次分批录取,当出现学位不足情况时,启动摇号入园。具体招生条件如下:

A类有户或有房:属大镇城区户籍,含大镇周边无公办园的村屯适龄儿童,或不属大镇城区户籍但持有大镇城区房产(房主需为预入园幼儿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同户需出具证明关系材料)。

B类外户无房:非大镇城区户籍且在大镇城区无房产。

 

(二)入园优待政策

1.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分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内应急发〔2019〕29号)《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联〔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等文件规定予以优待。

2.按照《通辽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可提前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3.按照《通辽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二孩、三孩入园进行适当照顾,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以上三类幼儿无需通过网上报名,幼儿监护人在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幼儿园应及时在官方平台公布优待名单,并公布剩余学位。

 

七、补充说明

(一)网报提交的入园申请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凡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所报名园的入园资格。

(二)个别新生家长因外出等特殊原因未报名的,其监护人于9月2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域内有空余学位幼儿园进行补报和资料审核。

 

八、其他要求

(一)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体局要求做好招生相关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或登记报名,确保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幼儿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二)双胞胎参与摇号时,摇中其中一名幼儿,另一名幼儿则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

(三)乡镇幼儿园可参照小学学区的划分进行招生。

(四)民办幼儿园根据学位及家长的意愿进行招生,招生名额为托班20人/班、小班25人/班、中班30人/班,大班35人/班。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