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63

为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通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通市双随机办字(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信用中国”平台推送的通辽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企业名单及生态环境系统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等,探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建立适应监管需求的企业环境信用风险评价专用库,支撑生态环境领域主要风险点的识别和预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参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健全归集机制和渠道,由各业务股、室、队、中心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加强对本业务领域企业信用收集、记录工作。加强涉企信息归集,通过协同部门监管平台等途径,持续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失信惩戒等方面信息归集到企业,夯实信用分类基础。

(二)建设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类评价库。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中国”平台,结合环境监管重点名录单位等,将环境信用风险等级与重点监管一般监管对象等相结合,建立行业指标体系和监管模式。根据系统信用监测及重点监管名单,建立生态环境系统领域企业风险评价库,对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分类分级等检查方式,有效排除环境监管风险,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项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库。结合生态环境系统领域重点项目,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环境监管重点名录单位等,建立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粉尘处理等领域建立重点项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子库。根据子库企业项目实施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实时动态调整。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化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按照常规要求依法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建立健全本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和效果评估。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依法依规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共享,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定期评估随机抽查效果,不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库和分级标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落到实处。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解读。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宣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结合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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