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屯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划
为进一步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市委、旗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动员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太平屯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划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使全村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村上下“全覆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创建规划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工作摆在太平屯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党政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本村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村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本村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干部带头认真学习民族理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宣传报道,营造全苏木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建设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广场,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三)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领导包案,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效能,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预测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种涉稳问题,对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要通过结对互访、联谊走访等方式逐步建立村“和谐平安”、“治安联防”和“信息交流”等协议或机制,确保民族因素和谐稳定。对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对群体事件可能引发的民族问题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范围,摸准情况,依法处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学会用法律来表达和维护权益,做知法守法公民。
(四)开展各种专题创建活动。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理解和团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通过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五)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村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嘎查村、评选模范家庭、模范个人等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