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奈司字〔2023〕24号

发布日期:2023-07-18 浏览次数:79

司字202324

 

 

关于印发奈曼旗“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六号农场党委、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旗委各部委办局,旗直、中区市直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现将《奈曼旗“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宣传部                奈曼旗司法局

2023年7月10日

 

 

 

奈曼旗“八五”普法

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年。为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奈曼建设,按照委、政府转发《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党发(2022)5号)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为全面推进法治奈曼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评估内容

对照奈曼旗“八五”普法规划,对“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突出检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对宪法和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公民法治素质提升情况,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情况,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评估内容、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三、检查评估对象

苏木乡镇场街道直各有关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7月15日至7月26日)。各地各部门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对照奈曼旗“八五”普法规划、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以及通辽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评,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提高。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将"八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直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八五"普法以来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26日前报奈曼旗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205室),电子版报奈曼旗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邮箱。

联系人:王伟

邮箱:1025639941@qq.com

电话:0475-4220020

(二)检查评估阶段(7月27至8月5日)。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组成检查评估组,将对我旗各地各部门“八五”普法工作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局综合自查自评和市级中期检查评估情况,全面梳理、系统总结全“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明确下一步普法工作重点,全面系统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做好迎接国家、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夯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工作支持。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自查,充分做好“八五”普法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数据和印证材料准确可靠,同时还要认真做好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注重效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精准分析问题原因,认真提出下一步具体改进措施,通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为"八五"普法规划后半段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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