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重大事项参与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支部
参与我村重大问题决策,有利于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
主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我村的发展,
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
党支部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实行“十六字民主集中制”: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
导原则、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
先”原则。
“贯彻民主集中制运行程序的六个环节”
1、确定议题或议案。
2、召开适当的正式会议。
3、充分讨论。
4、实行表决,作出决策。
5、制定执行方案和措施以及明确分工。
6、检查监督和厉行赏罚。
二、参与决策的内容
支部的重大问题是指:村规民约,乡村振兴项目,年度
工作计划,大额支出,村“两委”人员变动,发展党员,经
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
三、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形式
对不同类别的事项,村“两委”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
应提交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并形成党支部的意见或建议。党
支部参与我村重大问题决策要有一定的会议形式和正式文
字记录。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或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
事项,要有正式的会议形式和详细的文字记录。对讨论中的
不同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要予以重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
见形成党支部的意见或建议,提交支部委员会相关会议。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决策前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村民代表及有关方面
意见;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决策后要发挥
党支部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